【2025.09.30通知】
1、关于今年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化学学院2025年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的实施细则与通知.zip
以上附件中是今年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办法实施细则及通知。特别提示如下: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原则上按“学术型”和“专业型”两大类评选,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分别申请各自所属类别(详见文件内有关申请条件及说明),且有公开答辩的评审环节。
(2)同往年一样,采取导师推荐学生申请的方式。请申请者(被推荐者)于10月11日周六(含)之前,先把参评报名表可以先单独发到文件中指定邮箱,然后于以上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的申请材料(电子版按通知要求放入压缩包和命名发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请交给学院电教楼208办公室)。过时未交相关申请材料的,视为弃权,不再受理。
(3)申请人需要请推荐人/导师审核把关有关申请材料,并在推荐人意见或导师意见处填写意见并签字。
(4)其他注意事项详见文件及附件,请务必自行认真阅读和遵照执行。
(5)请务必认真按要求填写和准备的有关申请材料,请务必不要直接拿往年旧版的电子或纸质材料来交,因为今年学校学院对申请材料中的有关附件表格等材料要求有较大调整。谢谢!
【2025.09.05 通知】
1、关于2024-2025学年研究生年级综合排名工作用的综合评价加权总成绩中对第三部分指标项即“C、德体美劳等综合表现素质得分”的有关分数申报及统计、核实、公示工作,原则上学生须在2025年9月10日之前完成自主申报、相关工作人员在9月25日之前完成各个环节的统计汇总、核实、公示等工作并公布最终定稿版存档备用,以备后续年级综合排名及有关奖学金评选工作中直接调用相关分值。
注1:今年的《化学学院关于研究生奖学金的算分细则暨综合评价加权总成绩的评分细则》中对“C、德体美劳等综合表现素质得分”的有关规定,主体框架延续了往年的有关规定和惯例,以便政策制度的连续性。但根据上级最新要求和现实情况的变化,对个别一些指标项内容进行了针对性的细化更新,故请以发布的此版本为准。谢谢!
0综合评价加权总成绩的评分细则(C、德体美劳全面发展等综合表现素质得分).zip
注2:后续年级综合排名、学业奖学金评选等的具体工作,会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通知关于对第一、二部分指标项即“A、学习成绩GPA”、“B、创新能力培养与学术科研成果”和最终“综合加权总成绩”的统计汇总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