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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必读】关于受到学校学院通报批评等有关违纪违规处理(甚至处分)的相关惩戒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1-06

【特别说明】

1、因违反学校学院有关纪律要求和相关规定(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宿舍管理相关规定、实验室管理相关规定等学校学院有关规定)事宜,受到学校或学院通报批评等有关处理并记入学院台账的,学院会酌情针对性地给予以下惩戒:

(1)扣除对应的有关分值(影响年级排名和有关奖学金评选),或直接将学业奖学金降至最低等级,或取消有关奖学金的评选资格等;

(2)取消当学年的评优(如各类优秀荣誉称号等)资格;

(3)酌情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身份、或者不予考虑进入发展对象考察范围;

(4)入党后出现有关处理的,必须要在班级党支部做深刻检讨,同时学院酌情给予延缓接收入党、不予接收入党、延期转正、不予接收转正、以及党内警告等有关党内处理。

(5)视有关情节、或屡教不改多次违反,追加更高级别的处理甚至处分记入档案。


2、直接受到学院学校纪律处分的,除了以上惩戒措施之外,还将酌情按学校有关纪律处分的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