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先进材料与绿色化学类2022-2023学年第3学期大类分专业实施方案》,经过志愿填报、大类分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非现场考核,最终确定大类分专业-专业录取结果公示如下,详情见附件。
公示期为 2023年 7 月 15日 10:00 至 7 月 17 日 17:00。如有异议,请于 7 月 17日 17:00 点之前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提出申诉,原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学生交至企业微信王双红老师,原化学学院的学生交至企业微信陈星全老师。
附件:
按照《先进材料与绿色化学类2022-2023学年第3学期大类分专业实施方案》,经过志愿填报、大类分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非现场考核,最终确定大类分专业-专业录取结果公示如下,详情见附件。
公示期为 2023年 7 月 15日 10:00 至 7 月 17 日 17:00。如有异议,请于 7 月 17日 17:00 点之前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提出申诉,原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学生交至企业微信王双红老师,原化学学院的学生交至企业微信陈星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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