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下发的《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研究生三好学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化学学院制定2023—2024年度研究生三好学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实施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评选对象为全院在校研究生(不包括2024级新生、延期毕业生);有学风或学术道德问题记录的,不能参评;有处分记录的不能参评;评选学年在学校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中被通报的、因宿舍违规等情况被学校学院通报的,原则上本次不能参评。
二、申请类别及其参评基本条件
在学校通知所规定的要求基础上,结合化学学院实际特此做以下说明。请拟申请者务必先严格对照要求,确认符合参评条件后再按要求自行提交相关申报材料,每人只能申请一项且其中的一个级别(申请校级但未评上的,原则上只有在院级名额有富余的情况下才可调配至院级)。
(一)参评人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正直诚信;
2.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爱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2.热爱所学专业,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各培养环节考核成绩优异;无违反校纪校规和学术道德问题;没有因实验室安全等情况被通报且被学院追加处理;
3.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以及学校、学院、班级等组织的活动,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等公益事务工作,尤其在参加社会实践或代表研究生参加校级及以上组织的活动方面态度积极、成绩显著,参加研究生“三助”工作成绩突出;
4.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5.综合素质测评优良。
(二)研究生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说明:
申请者首先必须品行端正、有良好的志愿/公益服务的奉献行为,同时满足学校学院规定的以上基本条件的同时必须满足:学位课程GPA≥3.30,无不及格记录。
综合参考以下条件进行评选:
(1)科研成果突出。如:评选学年内有学术论文在学校高质量期刊目录中的期刊上发表,且此前未用此学术论文参评过同类的荣誉;获得过博士生校长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等;专业年级排名位于前2%以内的,在有名额富余的情况下可适当放宽此条件。
(2)专业学位研究生,需要实践环节成绩优秀、成果突出。
(3)参加学校组织或被学校学院推荐参加社会实践、学术竞赛、创新创业等方面成就突出,如获得校级及以上级别荣誉(须有证书)的个人,或是团队获奖须为团队负责人。
(三)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条件的说明:
申请者首先必须品行端正、有良好的志愿/公益服务的奉献行为,能够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同时满足学校规定的以上基本条件,还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学位课程GPA≥3.00,无不及格记录。
(2)原则上,须为校研究生团委、校研究生会、研究生职业发展中心、化雨志愿服务队、研究生党员骨干培养班、博士生讲师团等校级学生组织;院研究生会、社团等院级学生组织;以及班、团等主要学生干部;所在年级的专业排名必须在50%以内。对学院学生工作贡献突出,或者带领团队(如党支部、团支部、班级、社会实践团队、党建共建团队等)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的团队负责人可优先考虑。
(3)忠恕任事,积极工作、勇于担当作为,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在服务学生学习生活、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的工作成绩。
(4)人品服众,作风优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团结同学,正直诚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评选依据及相应说明
硕士和博士的荣誉名额数大致按照其人数占参评范围内人数总基数的比例分配。当申请者是带班的本科生专项辅导员时,由学院根据其主管部门对其评价来决定是否给予其优先参评机会。
1、三好学生的评选依据
(1)申请者如果已经获得本年度博士生校长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等,则可优先考虑,学院可结合该生自愿申请级别和各级别荣誉名额数等情况来决定给予的级别。
(2)硕士申请者主要依据评选学年获奖情况及所在专业的年级排名情况(因为排名是由学习、科研及日常表现等各指标项的折算分综合得出)。
(3)博士申请者主要依据为评选学年的科研成果情况,同等情况下综合排名靠前的优先考虑。
(4)原则上,评选不区分年级和专业。当申请者专业排名同等层次时,首先按评选学年有一作(含导师一作自己二作)在学校高质量期刊目录中的期刊上学术论文发表情况进行优先考虑,其次优先考虑高年级研究生,再其次优先考虑总GPA较高的申请者。
2、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依据
(1)首先优先考虑已经获得评选学年校级及以上级别优秀集体荣誉的负责人(如校级优秀班级的班长、校级优秀支部的支书、校级红色1+1荣誉的负责人等)。
(2)其次优先考虑校院研会主席团的学生干部。
(3)其他主要的学生干部以实际表现为主要考察因素,同时参考其评选学年所在年级的专业排名。
四、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及截止时间
学生申请(2024年 11 月 21日17:00之前),请企业微信联系常周妍老师提交打印版的申请材料(提交之前请务必提交好需要的电子版材料),未按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含附件1参评报名表、附件2申报表及其附页材料电子版)的,视为弃权,不再受理。
需提交的电子版有:附件1参评报名表、附件2申报表及其附页材料电子版及个人生活照一张(高画质,4M以上电子版)。打压缩包(名称为“三好学生-专业-学号-姓名-班级”或“优秀研究生干部-专业-学号-姓名-班级”)发至:buctlixueyuan318@163.com。
需提交的打印版有:申请者需填写《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三好学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表》(见附件2),注意:在“个人总结”一栏简要描述清楚自己的闪光点或主要竞争优势点,再在附页材料中全面介绍自己的事迹(即不少于1500字),包括工作、学习和生活等相关经历、体会、经验等(不得抄袭,一经查重发现,则除去其参评资格,名额不再递补,且后续酌情追加有关处理);导师对申请学生在附件2申报表的“导师评价及意见”栏进行评价推荐并签字(如有导师出国出差等客观情况的,务必要请同课题组了解你情况的老师代为审核评价和签字)。
五、评选程序
(1)自愿申请且导师推荐。须于以上截止时间点之前提交申请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弃权,不再受理。
(2)学院评选推荐。评选过程中,学院可以邀请学院研工组成员、专项辅导员、院研党团总支/院研会主席团等人员对申请者进行评议。评选结果将在学院进行公示后,向学校上报推荐。
(3)学校复审及审批。如果学校发现有不合格的或抄袭个人总结的,直接除名,且不再补充。
六、附则
以上为化学学院落实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评选通知的具体实施办法,如有最新规定,以最新公布的实施办法或解释说明为准。
附件1:化学学院研究生三好学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参评报名表(学号-姓名-专业).xls
附件2: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三好学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表.doc
化学学院
2024年11月18日